编辑同志:
青少年犯罪者如今在刑事犯罪案件中占有相当大的比例,而且其中从小学和中学阶段失学、退学后,因家庭及社会环境不良而导致的违法犯罪尤为突出。这问题应当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和深刻反思。未成年人处在身心发展的黄金阶段,他们是我们的未来和希望,如何使他们都能受到相应的教育并健康成长为国家有用之材,笔者认为应特别注意以下几个环节:
一、切实保障其受教育的权利。按照我国教育法,应当保障他们受到九年的义务教育。有条件的还应使他们继续升学或受到其他专业技术教育,以便使他们有业可就,有发挥某些技术专长的余地,成长为符合时代要求的有用之材。
二、全面加强素质教育,特别重视对在校学生的道德品质和法制教育工作。
三、应认真扎实地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教育工作和对未成年人不良行为的预防和矫治工作。
四、家长对失学退学青少年,学校对在校青少年的管理教育中,应当特别密切地注意他们的交友圈、娱乐圈和生活圈,严密防范他们接触具有不良习惯甚至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充分关注他们衣、食、住、行方面的不良或异常表现,严禁他们涉足赌博、色情、泻染暴力恐怖活动等危害身心健康的娱乐活动。
户县读者:苗常禄 余双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