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10月27日电 为了缓解水资源紧张的局面,国家计委在近日下发的通知中明确提出,将逐步提高城市用水和水利工程供水、自来水厂用水价格,同时,对各类用水实行定额管理,超额加价,对浪费水资源的行为实行惩罚性收费。
通知要求,建立水利工程供水价格形成机制,逐步将水价提高到合理水平。关于城市供水管理体制,通知提出,理顺城市供水价格和污水处理费标准。大中城市要逐步实行供水厂网分开的运行机制,引入竞争机制,促进集约化经营,约束成本上升;合理制定城市供水价格,实行价格听证会,接受民主监督。针对农村供水管理体制,通知要求,减少农业用水的中间加价、收费环节;加大农业灌渠改造投入,实行计量收费;将农村水价纳入政府价格主管部门管理范围,合理核定到农户的最终水价,实行水量、水价、水费“三公开”。
通知提出,各地要结合供水体制改革、供水设施改造和整顿水价秩序工作,按照“补偿成本、合理盈利”原则,适时推进阶梯式水价和两部制水价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