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西安美术学院著名雕塑家陈云岗先生1996年为咸阳市创作的《千古雄风》大型铜雕作品,竟被某酒业公司擅自用作其白酒的形象标识。从今年10月上旬到11月初,他多次委托律师就此事进行交涉,均未有满意结果。
记者日前采访了陈云岗的两位律师。据张律师讲,今年9月,陈云岗出差宁夏,意外发现由北京二锅头酒业集团出品、西安微得利营销总部监制的“陕霸”系列酒在产品包装盒、酒瓶标签和防伪标识上均使用了《千古雄风》的完整图形。厂家此行为从未经他许可,为保护自己的著作权不受侵犯,他于10月12日在陕西省版权局为该作品登记注册。并派人前往交涉,要求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的愿望,未被对方接受。
这座大型城市雕塑,作为公共场所的艺术作品,是陈云岗1993年12月应咸阳市政府之邀,于1996年创作建成的。陈云岗的律师还透露,美院的另一名雕塑大家马改户教授也遭此“礼遇”。他为西安市创作的大型群雕《丝绸之路》,前一部分塑像也被用于“陕霸酒”的户外广告宣传上。马教授对记者讲,艺术劳动不应被剽窃,须征求本人同意才能使用,他到目前为止,还未接到两厂家的诚意道歉。如果对方仍毫不理会,他们将诉诸法律来维护权利。
记者到发稿时为止,还未与西安微得利营销公司取得联系,对于这起知识产权的纠纷,本报将继续关注。
本报记者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