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据中央电视台报道:国家经贸委近日公布了两起重大烟花爆炸事故处理结果,有关责任人分别被追究刑事责任,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今年8月4日14时45分,江西省萍乡市上栗县上栗镇发生重大烟花爆竹药料爆炸事故,死亡27人,失踪1人,伤26人,3幢五层楼房1幢全部垮塌、2幢严重受损。国家经贸委作出如下决定:内蒙古自治区集宁市公安局禁毒缉私大队负责人、中共党员阴向葵身为公安民警,长期违法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对阴向葵处以开除公职、开除党籍,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内蒙古自治区察右前旗医药公司离岗人员、中共党员穆春智为阴、黄所雇用,参与非法经营,对其处以开除党籍,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刘光全等8人被分别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今年6月30日上午8时05分,广东省江门市土产进出口公司高级烟花厂发生特大爆炸事故,死亡37人,重伤12人,直接经济损失3000万元。经审阅调查报告,国家经贸委作出决定:直接肇事责任人、烟花厂临杂工万小玲等8名涉嫌犯罪的事故责任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江门市副市长王南建、吕德培等16名负有领导、监督、管理责任的人员被处以党内严重警告、开除党籍和行政记过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