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中市制钉厂的50多名退休职工在企业停产后,无法领取正常的退休金,生活陷入了极度的困窘之中。两年来,这些老弱病残的职工为了寻求生活的保障,四处奔走,不断上访。然而遗憾的是,有关方面对这一问题的解决迄今仍没有实质性的进展。
汉中市制钉厂为汉江机床铸锻件厂家属工厂(以下简称家属工厂),属集体性质。1998年1月,该厂随汉铸厂一起转让给台商经营。旋因经营协议中止,汉铸厂和家属工厂随之停产至今。企业停产后,家属工厂的50多名退休职工便开始领取不到正常的退休金。1999年全年,每名退休职工仅领到500元生活费,今年春节每人又只领到100元,此外这两年便分文未得。生活难以维持的老职工们不得不四处上访呼告,由此引起了当地政府的重视。然而面对家属工厂退休职工要求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参加养老保险这一问题,有关部门的意见并不统一。汉中市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统筹办)一方面认为,根据《汉中市扩大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覆盖面实施办法》(汉政发(1999)29号)文件精神,家属工厂属于汉台区的扩面范围;但另一方面又认为,象家属工厂这样的停产企业当前不应列为扩面对象。为保持社会稳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汉中市劳动局经研究,于今年4月6日形成几条处理意见,核心内容是允许家属工厂参加养老保险,但企业和职工应补清1993年1月以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处理意见形成后,家属工厂退休职工的养老问题却一直没有任何实质性进展,焦虑重重的老职工仍然忍受着生活困窘与期盼等待的双重折磨。在记者采访汉中市统筹办时,统筹办负责人认为,依据国发(2000)8号文件和陕劳社发(2000)18号文件,象家属工厂这样停产的集体企业不应纳入养老保险覆盖范围,其退休人员应直接进入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但这位负责人同时认为,既然市劳动局已形成处理意见,按照权利与义务对等的原则,家属工厂只有在缴清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前提下,才能进入社会养老统筹。
汉中市劳动局的一位副局长向记者坦言,由于汉中市最低生活保障目前尚不成熟,因此将家属工厂的退休人员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不现实。他认为,这一问题难以解决的症结在于资金,即企业目前无力支付高额的基本养老保险费。
据汉中市统筹办的初步计算结果,家属工厂自1993年1月以来应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本息合计为40.5万元。这样的一笔高额费用,对于已停产两年多的企业来说显然难以承担。汉江机床铸锻件厂厂长贾必清对记者说,上边给了门路,可门槛太高。他认为,如果社保经办机构和有关方面能考虑企业的实际状况与困难,给予企业适当的照顾与倾斜,再加上企业自身的竭力配合,这一难题是能够在现实条件下得以解决的。
记者在走访家属工厂时,处处感到心情沉重。这家企业成立三十年来为地方经济的发展作出过一定贡献,其所生产的元钉曾填补了汉中地区的空白。在目前的58名退休人员中,57人都是女职工。她们老的老,病的病,其生活保障问题,养老问题,无疑是一个非常现实的客观存在。有关的方方面面本着真正解决问题的态度与诚意,切实从实际状况出发,以保障这几十名老职工的生活能过得下去,也无疑是现实迫切的需要。
■本报记者 辛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