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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工商局对入乡购粮企业“约法三章”

2023年10月27日

本报讯 日前,记者从省工商局获悉,今年全省将有70家大型粮食经营企业和用粮企业可直接到农村收购粮食。

随着粮改工作的不断深化和完善,拓宽粮食购销渠道,是促进粮食流通的重要措施,但绝不是放开粮食收购。省工商局按照国务院12号文件要求和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对列入保护价收购范围的粮食,允许和鼓励用粮企业和粮食经营企业,直接到农村收购粮食。这些入市收购企业必须事先经省级工商部门审批、省级人民政府认可后,向社会公布,并发放收购资格证。目前,已有13家用粮企业获此资格,还有57家正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

为保护农民利益及粮食收购市场的秩序,经批准入市收购粮食的用粮企业、粮食经营企业收购粮食时,必须证照齐全,严格按规定的保护价收购农民的余粮。对不执行保护价收购的企业,取消其入市收购粮食资格,对于低价亏本售粮,冲击粮食市场、坑害农民利益的企业,工商部门将依法查处、严厉打击。

此外,对于已取得收购资格的国有粮食购销企业、用粮企业、粮食经营企业以营利为目的倒卖粮食销货发票及有关证明文件的,或出租、出借、转让营业执照、粮食收购资格证给不法粮商,或与不法粮商相勾结、从事非法收购活动的,按有关粮改和粮管法规规定进行查处。 本报记者 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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