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针对近期增值税发票案件不断增多,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通知,要求2002年底前所有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都将纳入防伪控系统管理,并提出具体步骤,将废除以往传统落后的手工操作征管方式,采用通过高速扫描仪和相应的识别认证软件的组合,对发票的真伪,实现快速和自动认证,杜绝伪造、虚开、骗抵等问题。
《通告》要求:凡纳入税控系统管理的企业,必须通过该系统开具专用发票;对使用非税控系统开具专用发票的,税务机关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对破坏、擅自改动、拆卸税控系统进行偷税的要依法严惩。企业取得该系统开具的专用发票,属于扣税范围的,应到税务机关申报认证。凡愈期未申报及认证不符的,不得作为扣税凭证,并由税务机关按规定依法处理。天津等五省四市从明年1月1日起率先推行该系统,废止手写专用发票。 (边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