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了进一步加强街道工会工作,实现新建企业工会组建工作的新突破和社区工会工作的新拓展,日前,新城区出台了《关于加强社区工会工作的意见》,这是我省目前出台关于的社区工会工作首部地方性法规文件。
该意见规定明确社区工会工作要以党的十五届四中、五中全会和江总书记“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全总十三大精神为指针,按照“哪里有职工,哪里就应建工会”的原则,通过建立社区工会,把社区内各类劳动者吸引到工会组织中来,加强对他们的教育、组织和管理。在组织管理体制上,该《意见》规定,社区工会具有地方工会和基层工会双重职能。社区工会受街道工会和区工会的领导,以街道党委领导为主。社区工会工作范围和对象主要是辖区内的各类新建企业、社会中介组织、社会团体、各类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直属机关事业单位和职工。社区工会的组织形式可以结合各自实际,探索建立工会的不同组织形式,以保证工会组建的全面覆盖。一是以社区内开发区为依托,建立起行业性或区域性的新建企业工会联合会或联合工会。二是可以条为主,按照所有制或行业类型,建立诸如私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外地在新城企业、非正规就业组织、街道直属企业的工会联合会或联合工会等。三是以小区为依托,建立起以地域为主的新建企业工会联合分会或联合工会,如小区工会、村级经济组织工会、“一条街”工会、“大楼”工会等。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地分开的新建企业,依照生产经营地为主要原则进行工会组建。 (梁双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