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采访中,记者常听到这样一种声音:陕西经济刚起步,现在最重要的是招商引资,如果给新建企业建工会,则会影响陕西的招商引资。
那么,给新建企业建工会到底会不会影响招商引资呢?近日,记者就这个问题采访了研究工会工作多年的陕西工运学院工会干部培训中心主任白爱菊。
白爱菊主任否定了上述观点。她说,随着我国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和非公有制经济的迅速发展,新建企业越来越多,职工队伍不断发展壮大。据统计,我国7亿劳动力中,已有35亿人在从事第二、三产业,其中以工资收入为生活来源的职工已达2亿多人。可1999年来全国工会会员人数却下降到8700多万人,尚有1亿多职工还没有加入到工会组织中来。在大量既无党组织又无工会组织的新建企业中,劳动关系矛盾异常突出,一些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和乡镇企业片面追求企业效益,而对职工的权益屡屡侵犯,如随意扣发、停发工人工资,随意打骂、侮辱工人,有的劳动安全条件极差,重大伤亡事故频频发生,已经到了令人发指,甚至无法容忍的进步。这些问题不解决,必将直接影响职工合法权益的维护和劳动关系的协调,以及企业的发展。在这种状况下,谈何增加地方财政收入和经济发展。当今世界,资本输出的重要特征之一是资本在发达资本主义国家之间流动,不正说明投资者投资要考虑政局的稳定和投资环境吗?
工会是社会经济矛盾,具体讲是劳动关系矛盾的产物,是企业劳动关系中劳动者一方的代表,是企业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的要件,理应代表职工、替职工说话,为职工作主,替职工讨回公道。实践充分证明,企业没有工会组织,就无法形成健全有效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一旦发生劳动关系矛盾,就难以将矛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以致造成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这种状况若不及时扭转,不仅于改革发展不利,而且对大局稳定和吸引投资也不利。
实际上,随着现代管理思想的发展,一些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和企业雇主也越来越意识到劳动关系和协调稳定对资本主义经济和企业效益及社会稳定的重要作用,都把工会的存在作为建立稳定协调劳动关系的一个重要条件,并从法律上赋予了工会代表劳方的利益同资方进行协商谈判,以此来保障劳资双方各自的权益并实现共同的利益。
因此,只有把广大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切实地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才能建立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从而才能真正为经济发展,吸引投资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
■本报记者邰荣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