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为了给广大群众营造一个公平、公正、有序、宽松的节日消费环境,使全省人民欢度“双节”,日前,省物价局发出了《关于搞好2001年元旦、春节期间市场物价检查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地市场物价主管部门切实履行工作职责,抓好明码标价的普及和规范,对不执行明码标价,特别是利用标价进行欺诈的价格违法行为要严肃查处,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及时予以解决。要切实抓好粮、油、肉、蛋、菜、服装、餐饮、交通、旅游服务行业等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商品价格及收费的检查,加大对价格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 (刘宗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