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处理…

如此“新闻”当绝迹

2023年10月12日

据报载,山东省济南市某法院近日决定,今后不再接受当事人为表示感谢而赠送的锦旗,今后总结工作,进行评比时也不再搞此项统计。看后,笔者在为某法院的决定叫好之余,不免又生出一些感慨。

法院不接受当事人赠送的锦旗竟成了新闻,可见如今法院接受当事人不正常感谢之严重。正因为如此,当事人向法院或法官表示谢意的场面可以说是司空见惯。官司打赢了,胜诉方敲锣打鼓送感谢信;凶手判了刑,被害方放鞭炮赠匾,感激的场面可谓轰轰烈烈。对于当事人的感恩之举,除了偶尔觉得与法院庄严肃穆的气氛不相称外,很少有人会表示疑议。

但是,只要我们从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出发,从让人民满意的角度考虑,就不难发现其中的悖论。人民法院的审判权由人民赋予,它理应为当事人定纷止争,为维护公民权益提供法律保障;可以说,作出公正的裁判是法院或法官的天职,依法惩治罪犯是法治的必然,执行生效的裁判更是司法的应有之义。既然法院或法官所为都是份内之事,当事人又何须感谢?法院或法官又何以要受到感谢?

当然,笔者也并不否认当事人的感恩之举有许多是发自内心的,是自愿所为。但问题在于,如果一方总把应该享有的当作他人的恩赐,而另一方有意无意中又总把应该做的视为对他人的恩赐,带来的只能是权利义务的混淆,社会关系的错位。如果任其泛滥,只会淡化人民群众的权利意识,助长一些部门的骄横之气。

笔者愚想,如果法院接受当事人感谢之风彻底煞住,这样的“新闻”也就不会再成新闻。愿这样的“新闻”早一天绝迹。 (尔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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