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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深入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护和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为改革、发展创造稳定的社会环境
中国工会是党领导的工人阶级群众组织,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既是广大职工的要求,也是工会性质的体现。工会的这种性质,决定了各级工会组织必须是党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贯彻者、执行者和实践者。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全总适时地提出了新时期工会工作总体思路,强调坚定不移地推动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的贯彻落实,进一步突出工会的维护职能。贯彻总体思路,也是工会服务于党的中心任务的主要手段,与党和政府对工会的要求是完全一致的。各级工会干部和各级党政领导对此都应该有明确的认识,工会干部要自觉承担起依法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责,党政领导要积极支持工会干部的工作。
在这方面,当前应主要抓好两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把维护困难职工群体的合法权益作为工作重点,努力保持社会政治稳定;二是加强协调劳动关系的制度建设,主要建立和完善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和职工代表大会这两项制度。
最近省委常委会决定,将工会开展的与下岗职工、困难职工交朋友活动拓展到县以上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党政干部中,作为领导干部进一步密切与广大群众联系的一个渠道,并要求省总工会尽快拿出方案,由“两办”下发文件。各级工会一定要按照省委的要求,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好。开展与困难职工、下岗职工“交朋友”活动,要在做好职工思想工作的同时,实事求是地反映职工的意见要求,并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和有关方面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积极协助党委和政府认真做好矛盾纠纷的调查处理工作,把各种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初萌状态,防止扩大和激化。对于已经出现的突发性群体事件,工会干部要深入到职工之中,做好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协助党政解决问题,做好化解矛盾平息事态的工作。春节快要到了,各级工会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两个“确保”、两个“保证”的总体要求,继续搞好送温暖活动,把党和政府的关怀送到广大职工特别是困难职工的家中,保证让每个困难职工都过上一个祥和的节日。
要保持职工队伍的稳定,企业必须建立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并形成规范的制度。当前工会在调整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方面,最主要的有两项制度作保证,一项是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一项是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这两项制度相互联系,相互促进,都是企业不可缺少的重要制度。需要重申,所有企业,包括私营企业都要毫无例外地把这一制度建立起来并逐步完善和规范。当前重点抓好新建企业和生产经营困难企业的工作,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用人单位一定要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形成单项或多项的集体合同。按照《工资集体协商试行办法》,要把工资集体协商作为平等协商的重点内容。对于如上重点工作和重点内容,工会要同政府主管部门提出切实有效的落实措施,一抓到底,抓出成效。
关于建立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我国有关法规早就有明确规定,党的十五大又提出了更明确的要求。把这项工作搞得更好,我再强调四点。一是各级领导特别是企业领导干部一定要站在落实党的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指导方针和依靠职工促进改革、发展、稳定的高度,充分认识企业建立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的重要意义,增强搞好这项工作的自觉性。二是以职工代表大会为载体,进一步完善厂务公开制度、民主评议企业领导干部制度、职工董事监事制度,同时建立规范的工作程序,不断充实、丰富职代会的内容,促进各项民主管理职权的落实。三是建立健全监督制约和保证机制,包括建立自下而上的群众监督和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制度,并把两者结合起来。四是深入开展创建模范职工之家的活动,通过落实建家就是建企业、建家就是建队伍的总体要求,促进企业内部管理全面上水平。
三、各级党委要高度重视新时期的工会工作,支持工会搞好自身建设,不断增强工会对职工的吸引力和凝聚力
江泽民总书记提出的“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既为工会工作进一步奠定了理论基础,使工会组织的历史使命更艰巨,也进一步丰富了工会工作的内容,为工会工作进一步指明了前进方向。在新的形势下,党的许多工作包括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党和国家政策的执行,企事业的党风廉政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等工作,都需要工会发动职工贯彻或者依靠职工监督落实。工会是新时期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或党的工作的延伸,是政府工作的最有力的执行者、拥护者和支持者,是社会矛盾的调节器,在改革、发展、稳定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各级党政领导一定要高度重视和积极支持工会工作,当前应特别重视以下几个问题。
第一,支持工会搞好新建企业组建工会工作。近些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职工队伍不断发展壮大。但工会会员人数不仅没有相应增加,反而在不断减少。我省情况与全国相仿,大约有近一半的职工还没有加入工会。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主要是新建企业组建工会的工作远远落后于新建企业的发展,大量新建企业没有工会组织。如果这种状况不迅速改变,对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极为不利,也容易给国内外敌对势力“西化”、“分化”职工队伍提供可乘之机。各级党委一定要从巩固和加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执政地位,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从代表和维护广大职工根本利益的高度,充分认识新建企业组建工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哪里有职工,哪里就要建立工会组织”的法律规定,把这项工作抓起来,真正做到无论公有制企业还是非公有制企业,都应该毫无例外地建立起工会组织。努力实现尉健行同志所要求的“三个最大限度”,即:最大限度地把广大职工组织到工会中来,最大限度地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地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各级党组织要把工会组建工作作为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把工会组建率、职工入会率纳入党建工作的考核目标,以党建促工建。工会要根据企业所有制性质、经营方式和经营规模的不同,探索多种建会方式。在推进非公有制企业工会组建工作的同时,也要继续抓好国有和集体改制企业工会组织的整顿、重建工作,坚决制止和纠正随意撤并工会组织机构的现象。
第二,认真贯彻省委[1999]4号文件精神,加强工会干部队伍特别是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在改革开放的新形势下,工会的任务十分艰巨,对工会干部的思想素质、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适应这种要求,省委对工会干部的配备、培养、选拔、交流已经作了明确规定,省委组织部也下发了文件。我看首先还是要解决好对工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问题,认识问题解决了,工会干部的配备问题才能解决好。各地(市)县(区)一定要从实际出发,抓紧解决这一问题,凡现任工会主席具备条件的,要尽快高配起来;现任工会主席一时高配有困难的,可以由地(市)县区委常委或同级人大副主任来兼任。对于后一种情况,希望工会的同志能够正确对待。关于工会主席高配问题,今年适当时候,省委组织部和省总工会将召开专门会议进行研究。由于目前工会干部队伍整体年龄偏大,流动较慢,各地要加快工会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拓宽用人视野,改进选拔方法,注意起用优秀的年轻干部。加大工会干部的交流力度,通过公开招聘等方式多渠道地吸引人才到工会来,同时选拔优秀的工会干部到党政或其它部门去工作,增强工会干部队伍的活力。今年省上将组织力量,对省委1999年4号文件和省政府2000年38号文件的贯彻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各级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要巩固“三讲”教育成果,牢记“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多到基层调查研究,努力为职工群众办一些实实在在的好事。坚决反对和克服脱离群众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两股歪风,努力把工会建成职工群众信赖的职工之家。
第三,协调工会与企事业行政的关系,支持工会大胆行使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职责。工会工作的目标,是通过保护和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促进企事业的改革和发展,这与企事业行政的工作目标是完全一致的,这是工会与行政相互支持与合作的基础。但在具体问题上,工会与行政可能存在着认识上的差异和行动上的不完全一致。各级党委一方面要切实搞好对有关法规、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提高干部群众执行法规、政策的自觉性。另一方面也是更重要的方面,要发挥党组织的协调作用和上级组织的检查监督作用,对于长期不执行有关政策和法规的企业领导人要给予必要的批评帮助,甚至党纪政纪处分。对于阻挠工会向上级真实反映情况和问题,对工会干部依法行使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利进行打击报复者,要进行严肃查处。
在这里,我着重强调一下建立联席会议制度问题。建立工会与政府定期召开的联席会议制度,是由我省12年前首创并在全国推广的加强民主政治建设的好形式,它是政府联系群众和工会从源头宏观上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渠道,对于密切政府与职工的联系,调动职工的积极性,促进改革发展和稳定,都有着很重要的意义和作用。这一做法得到党中央肯定,写入了中央文件,最近国务院和全国总工会正在筹备召开第一次联席会议。因此我们省一定要把这一行之有效的制度坚持下去,推广开来。目前全省近一半的县以上地方还没有建立这一制度或没有坚持下来,希望这些地方的党委重视这个问题,督促政府与工会尽快举行联席会议并形成制度,取得实效。另外,我省吴旗、志丹县工会,组织职工在县乡两级政务公开中发挥民主监督作用的经验,省委是高度重视的,尉健行同志先后五次讲话予以肯定。希望工会的同志们坚定不移地抓下去,与有关部门一起同力协作,在实践中逐步规范完善。只要我们工作做得好,有可能成为继联席会议之后,在推进民主政治建设中我们陕西创造的又一新鲜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