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民工是在改革潮中形成“气候”的,因而民工问题必须从改革全局的高度来审视。对此,方方面面各有说法。
“从建筑业改革的方向看,民工队伍的出现是好事情。”省建设厅彭吉新副厅长如是说。记者就此话题采访时,这位主管建筑的副厅长态度很明朗,他说,农民工加入建筑工程行列有三大好处:第一,建筑行业改革的一个方向,就是实现管理层与劳务层的分离。现在大量的农民工进入劳务层,进一步壮大了建筑业的总体实力;第二,吸纳了大量的农村剩余劳动力,加速了农村产业结构的调整;第三,促进国有建筑企业打破“铁饭碗”。随着改革的深化,国有建筑企业原有职工也要与管理层分离,进入内部劳务市场。如果原有职工素质好,技术精,自然选择你;如果你不干活还要多拿钱,那就对不起,还有大量农民工可以随时用。因而,农民工进入建筑市场不仅是合法的,也是好事情。
“从国有建筑企业的历史与现状看,大量使用农民工是一个必然。”56岁的国有某建筑公司党委书记说。这位有30多年工龄的“老建筑”告诉记者,国有建筑企业是计划经济的产物,“一五”以来的重点建设项目,以工业工程为主。当时国家困难,墙砌好屋面一架就建成了,大部分建筑连外粉刷也没有,更谈不上装饰装修了。那时的国有建筑企业的施工队,一般建制200人左右。瓦工、木工、钢筋、油漆几个主要工种,一般都是两个班,一个班也就10至20人,这个结构在当时是合理的。八十年代以后发生了变化:一是基本建设压缩,工业建筑项目减少,而商业用楼和民用住宅楼工程增多,装潢装修大量增加;二是工期人为压缩,往往是10个月的工期要求3个月干完;三是国有建筑企业多年没有招工,一线职工年龄构成严重老化。这样,在干承揽的工程中只有大量使用农民工了。
“重收费,轻管理,是务工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这是西安市进城务工办一位负责人的看法。他说,多年来劳动部门一直把完成上级下达的收费指标当作一年中的头等大事来抓,倾注了大部分的精力。由于受利益驱动,不时引发越权管理、野蛮执法问题,正如人们所说的:“没有好处不执法,有了好处乱执法”。据劳动部门的知情人士透露,目前民工管理的主要问题仍是收费过高(劳动、公安、计生三部门收费之和是每个人每年370元)。特别是省政府4年前关于使用一名农民工,由用人单位按每人每年200元的标准交缴“帮困基金”的规定,加重了众多企业的负担,在执行中也是困难重重。
“农民工对工会工作的冲击,可否成为组建‘建筑劳务工会’的契机?”记者采访中一直在思考着这一问题。一位国企女工会主席说,现在开职代会一线工人的比例根本凑不够,请示后上级工会的回答是:尽量上工人,实在不行一般干部可以按一线工算。“依靠无对象,维权没能力,民管没渠道(职代会开不起来),经费没保证。”这是不少国有建筑企业工会工作者的共同呼声。他们说,现在工地干活的没有多少是工会会员了,都成了民工,工会会员大部分放假了。
记者在一个建设工地采访时,曾问过一位工会主席,能不能在民工中建立工会组织?这位主席面有难色地说:“有难度。因为民工队流动性大,有了工程就来了,工程干完了就撤了,稳定性差,不好建会。”但有的工会干部却认为,建筑业是使用农民工比较集中的行业,大的工程往往一干就是成年时间,还有干三五年的。有的民工队跟一个国有建筑企业有成十年的历史,加之民工的维权问题的迫切性,何不以此为突破口,开创出在民工中组建工会之先河呢?
本报记者 明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