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连合、靳惠芳二人怎么也想不到,原以为托人送礼可以将事办成,自己能顺利承包工程,谁知却被虚报名字及身份的骗子骗去了人民币36000元及诺基亚手机一部,工程项目也落了空。
1998年10月份,程连合、靳惠芳二人通过朋友介绍认识了张彩凤,张自称她是西安市交通局企管处工程师,目前手里有宜君县宜山公路旧改工程由其主管。并且说工程已批下来了,资金到位,现在准备对外承包,说罢还拿出宜君县交通局的文件给他们看。程、靳二人听说有这等资金到位的工程送上门来,便想与其他几人合伙承包。但张彩凤告诉他们,要想承包这一工程,必须首先拿出30000元现金给西安市交通局企管处的三个处长送礼才能成事。
同年11月30日,程连合从靳惠芳处打借条拿了30000元交给张彩凤。过了一段时间,张又要6000元说需要送礼,且说自己需要手机方便联络。程连合便又拿了钱给她,并与靳惠芳一起买了一部诺基亚6110型手机送给张彩凤。
此后近一年时间里,程、靳二人见工程项目仍没有包下来,便对张彩凤起了疑心。1999年8月份,经多方打听才知道张彩凤的真名叫韩晓艳,系铜川市城区工商企业公司建安队业务经理。随后就向西安市公安灞桥分局报了案。
1999年9月17日,韩晓艳被取保候审。经供述得知她已将骗来的钱全部花掉。2000年6月5日她被依法逮捕。
近日,西安市新城区法院依法审理了由新城区检察院提起的这件公诉案。
据韩晓艳单位领导吴茂贵证明,他曾让韩晓艳到省交通厅递文件落实资金,并未委托其对外联系承包这段工程。
据西安市交通局证明其单位未设企管处,也无名叫张彩凤的职工。
法院认为,韩晓艳冒充他人诱人承包,进行诈骗活动,诈骗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三年,并处以罚金人民币2万元。 ■宋宗合 詹晓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