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说起“引咎辞职”4个字,对于许多关注国际动态的人来说并不陌生,不管是因为重大事故还是政绩平平,是因为金融危机还是桃色丑闻,反正如果国外政界每年没有几个关键人物主动下台的话,那么人们好像都会有些失落,“今年政坛大事不多吗?”
在许多人的脑海中,中国的领导干部似乎与国外同行相比有一个最大的优势,“能上不能下”。“只要不出大的事故,这国家干部肯定是一辈子的差事”。这好像已经成了大多数人的思维定式。于是,不求有功但求无过,步子稳一点、慢一点这样的干部执中庸之道大行其事。
然而今年以来,这件事情有了根本性的转变。中组部在深圳龙岗区等地试行的“处级科级干部引咎辞职和投票表决制度”成了一个信号,中国的干部不再是终身的职业了,在任期内不干出点事来,你的饭碗危险了。
该区制定的这个名为《关于处级领导干部引咎辞职的暂行规定》中的内容对许多人来说肯定是第一次听说。这个制度规定,处级、科级干部由于个人能力不够,自身行为不当或因工作失误造成较大损失或影响的,不宜继续担任领导职务。其中还具体列举了应当引咎辞职的10种情况,包括因自身工作能力差等原因完不成任期工作目标、无明显政绩、社会公论差、民主测评“不称职”票超过30%等情况。
据悉,在龙岗区推行此制度后,已有两位处级干部引咎辞职。这件事在当地引起相当大的轰动,许多群众拍手称好:“不犯错误不下台,不到年龄不退休,这种制度早该改变了。”
(《信息参考报》11.15/侯振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