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部门”四个字出现频率颇高,使用得较多:老百姓有事,找到某些单位,因为棘手怕麻烦,让去找“有关部门”。结果,找来找去找不着“门”。安排落实某项工作,除主管部门负责外,还提出由“有关部门”负责,出了问题,还要追究“有关部门”的责任。究竟哪个是“有关部门”?
“有关部门”成了妙用无穷的词汇,可以概括一切,又可遮掩一切,还可不负责任。谁是有关部门,语焉不详,难以说清,似有所指,又无所指。说起来振振有词好听,做起来难以兑现认真。
当然,“有关部门”不是不可以说,但不可成为流于形式人云亦云的口头禅,更不要让“有关部门”变成“无关部门”,丢掉为人民服务、一切向人民负责的精神。江泽民同志在党的十五届五中全会上讲话指出:“形式主义作风和官僚主义作风,是我们党的一大祸害”,“现在发生的一些严重的突发性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由于工作不落实、不扎实、不切实”。各级各部门,包括所有部门而不是“有关部门”,在贯彻落实五中全会精神时,对类似“有关部门”的说法做法,是不是也可以适当降温加以改进呢? (廖世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