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综合消息 人事部日前已制定新政策,鼓励人才向西部流动。
这项新政策总的原则是,对到西部工作的各类人才,实行“户口不迁、身份保留、来去自由”的政策。
对西部开发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所需要的人才,若户口需要迁入西部地区的,由政策财政提供一次性安家费用。
经选派参加国家西部开发重点任务和重大项目的人才,可不转户口,保留原单位工作关系,在职务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资调整等方面,与原单位同类人员享有同等待遇,优先解决其夫妻两地分居等生活困难,有条件的单位可以为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同时支持其它地区的人才以兼职、短期服务、承担委托项目、合作研究、技术入股、承包经营等多种形式参加西部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