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事通先生:
我是一银行的职工,今年春节期,单位安排我初一初二值了两天班,但到发工资时,我春节期间值班只发了相当于平时的日工资,我认为单位这样做,不符合《劳动法》的规定,但找到单位领导,领导说银行不执行《劳动法》。请问银行真的就不执行《劳动法》吗?我该怎么办? 西安 汪海洋
汪海洋同志:
对你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你所在的银行如果属于商业银行,应该执行《劳动法》。单位应按劳动法的规定,节假日加班付你日工资三倍的工资。单位如果还不执行,你可以到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劳动部劳部发[1995]309号文件规定:“商业银行与其职工适用《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等劳动法律、法规和规章。商业银行与其职工发生的争议属于劳动争议受理范围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应予受理”。
■百事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