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债难,难于上青天!”而在当今的讨债难之中,建筑企业讨债难的问题可谓是难中之难。
据记者了解,截至目前,陕西省建筑总公司系统被拖欠的工程款共达9亿元,其中拖欠3年以上的3亿元,因种种原因无法收回的达8900万元。尤其注目的是,政府工程欠款数额在其中占到2亿元。
“有后续工程的不敢要,怕打官司伤和气,以后再有了活不给干;政府的拖欠不敢要,怕官司打不赢还给小鞋穿。”听了建筑企业的诉苦,也许一些人不相信,但眼前的事实偏偏就是这样。一位在省建某公司搞经营的朋友经历过这么一件事:咸阳一家烟厂欠他们公司的300万元工程款,从1991年竣工后拖了10年,公司催款数十次未果,去县法院告不受理,去市上告也告不成。这位朋友说:“烟厂是市上扶持“北五县”烟叶生产的扶贫工程,告烟厂就等于告市政府,企业怕在这块地方呆不住,就不敢告了。”
一个建筑企业的总会计师还给记者讲了亲身经历的另一件事。那还是七十年代,他们企业给某县政府建房,决算了20万元。讨债时政府机关不但不给钱,还开了一个帐单,说他们公司欠县上的土地使用费、排污费、市政建设费等,一下子算了30多万元,不交钱还要冻结帐户。企业得罪不起,就不敢再提要帐的事了。这位总会计师说:现在没名堂的税和费比那时多得多,企业更得罪不起政府。
政府的债难讨,企事业单位的情况总好点吧,事实上也不尽然,下面是两个典型的例子。一个是省建某公司在福建干的一个229万元的工程,1993年建成竣工后拖了7年讨不回债,去年9月诉诸当地公堂,官司打到去年底,229万元欠款如数讨回。另一个例子是陕七建在乾县建的服务楼工程。该工程1995年6月就被验收为优良工程,营业后甲方却不清62万元的工程款,连陕七建的50万元“风险抵押金”也不退还。多次催债未果,只好诉诸咸阳中级法院。七建官司打赢后申请强制执行时,由于“地方保护”,拖来拖去直拖到去年2月,才讨回来4万元,而5年来陕七建为打官司就花了3万多。按这种执行法,110万元的帐就得20年才能执行完,这将成为一个“马拉松”式的执行案。
除了个别私有业主钻法制不健全的空子赖帐、个别政府人员用拖帐的办法敲“黑拐”搞不正之风外,多数拖欠工程款的原因是投资不到位。据省建几家企业反映,由省统建办管的项目资金到位最好,但据知情人介绍,就这些省上直接抓的工程,资金到位的也只是70%到80%,就是说同样有20%至30%的拖欠工程款,至于其他工程项目,多数资金不到位,有的是一边筹款一边建设,一边更改图纸一边追加投资,有的甚至挑明是让建筑企业“垫资”的工程。
讨债难,给建筑企业造成了沉重的负担和难以克服的困难。就记者所了解的五六户省建企业,几乎户户都有拖欠工程款,一般为四五千万元,少的也有2000多万元,最多的一家公司拖欠工程款达1.4亿元。有好几家公司被拖得发不出职工工资,导致职工生计难以维持,已成为一个严重的社会问题。为此,建筑企业的管理人员和工会干部让记者替他们呼吁,希望政府建立资本金立项制度,尽快改变这种对建设资金监管不力的现状。他们说,对无资金来源和资金不到位的工程项目,应该做到不予立项,不予审批招标;谁审批招标,出了问题就追究谁的责任,就摘谁的乌纱帽;他们还建议加大行政执法力度,对于长期拖欠工程款的单位和个人,该罚的罚,不好罚的就没收财产。当然建筑企业也应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加强自身管理,不干垫资工程,不上“钓鱼工程”的当,让那些企图坑害建筑企业和建筑职工的家伙们无机可乘。
本报记者 明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