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3月6日,全省各界妇女纪念“三八”国际劳动妇女节91周年大会在西安举行,会上,省妇联表彰了172名(个)全省城镇妇女“巾帼建功”活动先进个人和集体。
自1991年以来,省妇联积极响应全国妇联、中宣部、国家经贸委等22个部委号召,在全省城镇妇女中广泛开展了“巾帼建功”活动。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省妇联决定,授予孟绍菁等50人省城镇妇女“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授予周菊梅等20人省城镇妇女“巾帼建功”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授予西安市“巾帼建功”活动协调小组等18个单位省城镇妇女“巾帼建功”先进协调单位荣誉称号,授予西安客运段T41/42第四女子包乘组等50个岗位省“巾帼文明示范岗”荣誉称号,授予张新等19人省“巾帼创业带头人”荣誉称号,授予咸阳市秦都区妇联等5个单位省“巾帼社区服务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姚宝琴等10人省“优秀家政服务员”荣誉称号。
又讯 3月2日,全国城镇妇女“巾帼建功”活动十年表彰大会在北京召开,会上,表彰了一批“巾帼建功”先进工作者、先进协调单位、巾帼创业带头人和“巾帼文明示范岗”。我省有48名(个)先进个人、先进集体受表彰。其中,全国“巾帼建功”标兵的优秀代表孟绍菁、阎当萍和全国“巾帼创业带头人”张新三人获全国“三八红旗手”荣誉称号。 本报记者 付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