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往看到这样的报道:某单位开展废旧物资回收,拾废钢铁多少吨,获益多少元。《企望》杂志刊登了西飞环卫队26垃圾站的一名管理工,仅在半年就捡了10吨废铝的事迹。这种精神固然可嘉,但笔者认为:之所以“拾”到这么多,是因为“失”的太多了。没有“失”,哪有“拾”?由此看来,我们在提倡“多拾”同时,更要在“少失”上下工夫。
“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在司法实践中,贪污千元须问罪,而浪费万元10万元甚至更多的人却无人追究,致使浪费现象愈演愈烈。“无法可依”这不能不说是浪费现象日趋严重的一个重要原因。好多农民在垃圾源中刨刨拣拣,脱贫致富。这说明企业的金属、非金属原材料的浪费不小,节约的潜力很大,应该引起有关部门领导者的高度重视。尤其应该看到,在“双增双节”运动中,那种“少失”的企业比“多拾”的企业高明的多。
“多拾”不如“少失”,节约必须堵住“失”的口子,才算抓住了关键。
(王世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