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当前,全省组建工会工作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之中,各地未组建工会的单位相继建立健全了工会组织,工会队伍空前壮大。但是与之不相和谐的现象也值得警惕,有少数企业在改革之际,随意撤并工会及工会财产受到严重侵害。因此,我们在新建工会组织的同时,必须坚守好现有的阵地,谨防工会组织受到削弱。
有的企业领导错误地把工会看作其下属部门,任意撤并,人员大量削减,致使工会工作难以正常开展,有的甚至处于无人过问状态。记者在一金融单位采访时发现,精简机构时工会并入办公室,原工会工作人员“精简”到其它部门。工会工作由办公室一名工作人员兼任,而这位工作人员还有其他大量繁杂的行政工作,工会工作对他而言只是“副业”,无暇顾及。工会在该单位形同虚设。
工会组织都受到如此严重的削弱,工会的经费和财产受侵害也是不可避免的。西安某建筑企业的新任经理,烧得“三把火”就殃及工会,将工会的三产划归后勤部门,三产的帐户和工会经费帐户都归企业财务部门管理,工会两名财务人员分别调往其他部门。尽管《工会法》明文规定:“工会的财产、经费和国家划拨给工会使用的不动产,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划拨。”可这位经理才不管这些,在他看来工会就是为领导服务的。
企业深化改革进行精减机构、减员增效、竞争上岗等等,也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客观要求,无可厚非。但是工会组织不能因企业改革而撤并,工会工作更不能荒废。为此,让不了解工会的企业领导学学《工会法》是很有必要的,洗洗脑子,把“工会是为领导服务的”这种观念转变过来。另外,工会也应开展扎实有效的工作,促进企业改革与发展,体现自身存在的价值,当企业领导感到工会工作是企业发展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时,也就会真正重视起来,工会的腰杆也就硬了,说话的分量也就重了。
今后,县、乡两级机构改革即将铺开,要进行大规模的机构撤并和人员调整,工会组织受影响也在所难免,作为上级工会组织,应经常下基层指导工作,帮助基层工会解决难题,杜绝这边建工会,那边撤工会现象发生,保证工会工作不受影响。
■本报记者 焦晓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