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12岁的席大昂在学校遭到他人碰撞,致其眼睛伤残。席在讨不回一分钱医疗费的状况下,便一纸诉状将击伤他的闫某及自己就读的文姬中学推上被告席。日前,蓝田县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这起人身医疗赔偿案。
去年11月23日早上,刚一打早读铃,文姬中学初一学生闫某在教室内过道上从后边把席大昂推倒在地,席起身后,斥责对方时,闫某在其左眼猛击一拳,使席大昂当即眼前模糊不清,看东西一片黑。次日,席大昂左眼疼肿厉害,看东西非常困难,被爷爷送到该校王校长家诊疗,王校长给开了“明目地黄丸”、“诺氟沙星”等药。随后,席大昂经蓝田县中医医院诊断为:左眼失明,网膜球脱落。该院建议尽快转院治疗。27日,席大昂住进西安市第一人民医院眼科中心,共住院56天。经诊断为左眼网脱,现左眼失明,并造成终生残废,右眼仅有微弱视力,给其继续求学造成困难。席大昂出院后,多次向闫某和学校催要万余元医疗费,但对方均以种种理由拒付。无奈,席大昂一纸诉状,将击伤他的闫某和文姬中学一并告到法院。不日,蓝田法院将开庭审理。
日前,笔者见到了受伤的席大昂时,他哭着说,他在学校上学时遭到他人击残左眼,学校完全有责任承担因他人击伤造成的左眼终生残废的民事赔偿。但文姬中学却言称与校方没有任何责任。 (陈忠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