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事通先生:
我单位一职工已于去年5月正式办理了退休手续,现在该职工要求探望其母亲(按探亲假对待),单位认为不合适,又说服不了该职工,请你解答一下,该退休职工能否享受探亲待遇?
三原 路向明
路向明同志:
你提出的问题,国家早已做过规定,按照国家的规定,该退休职工不能享受探亲待遇。国家劳动部劳险司函[1989]1号解释:因为他们已脱离了工作和生产岗位,一般不存在与家属分居两地的问题,而探亲制度是为了解决在职职工因工作和生产需要与家属分居两地的团聚问题,探亲假不应理解为非生产性的福利待遇。
■百事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