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委、市政府近日在研究安全生产问题时原则同意:对区县领导实行重特大安全事故引咎辞职制度。
这项制度的具体内容是:今后凡在一年内发生两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或一起一次死亡30人以上事故的区县,政府分管领导必须引咎辞职,并根据情况对党政主要领导给予相应处分;凡因严重官僚主义、失职渎职造成以上重特大事故的区县,党政主要领导要引咎辞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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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2日
重庆市委、市政府近日在研究安全生产问题时原则同意:对区县领导实行重特大安全事故引咎辞职制度。
这项制度的具体内容是:今后凡在一年内发生两起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事故,或一起一次死亡30人以上事故的区县,政府分管领导必须引咎辞职,并根据情况对党政主要领导给予相应处分;凡因严重官僚主义、失职渎职造成以上重特大事故的区县,党政主要领导要引咎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