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待处理…

71岁竟然办不了退休,而且成为无分文养老待遇的“无业人员”,杨玉琴不明白:

街道办咋能这样办事情

2023年10月12日

作为一名入党近53年的老党员、工龄已满35年的老工人,现在竟成为无业人员,而且一分钱养老待遇也没有,今年已71岁的杨玉琴老人总感觉到伤心气愤,她怎么也想不通,从建国前就参加革命工作,年老时却落得衣食无着、祸福难保。

1991年中旬,61岁的杨玉琴向西安市碑林区张家村街道办事处递交了退休申请报告,但未获批准。同年年底的12月17日,杨玉琴接到通知,街道办决定免去她太白路印刷装订厂厂长一职,并将她作为退养处理。先后数十次荣获先进厂长和优秀共产党员称誉的她不明白该退休了为什么还要“免职”,而且要办退养。1992年1月29日,街道办置杨玉琴的反对于不顾还是下发了《关于对太白路印刷装订厂杨玉琴同志退养问题的处理决定》。由于生活上无经济来源,杨玉琴从1993年起才被迫领取了部分退养费。

1993年6月,因厂址所在地属征用范围,该厂于仅有在职职工与会的情况下通过了解散歇业的提案,在职及退养职工均按一次性发放安置费用处理。但在领取安置费用时,杨玉琴此前所领的“退养费”又被折扣回去。就这样她成为无业人员被推向社会。

之后杨玉琴曾多次要求街道办解决养老待遇问题,至今毫无结果。

今年3月20日,记者走访了张家村街道办事处,其党委书记阎国升告诉记者,给杨玉琴办理退养是按街道办规定办的,但没有说是什么规定。阎国升称目前没有办法解决,除非政府再出台政策有针对性地解决。并说杨玉琴的档案一直在街道办事处放着。

陕政办发[2000]122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企业职工被“买断工龄”或被一次性安置后有关养老保险问题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规定:“原被‘买断工龄’或被一次性安置职工有档案管理或托管单位的,接续养老保险工作或为其办理退休手续,由档案管理或托管单位按规定程序申报办理。”“原被‘买断工龄’或被一次性安置职工目前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按照本文规定办理退体手续后,从2001年1月起,按月发给基本养老金,并享受以后年度增加的基本养老金。”省政府要求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确保职工合法权益,难道张家村街道办事处不知道吗?

碑林区劳动局业务科科长王根福告诉记者:“如果不是记者通报,劳动局将对此事一无所知。造成杨玉琴目前身无分文的现状,张家村街道办事处应负主要责任,因为他们没有将职工情况及时上报。”

据悉,碑林区劳动局已开始着手解决此事。

■本报记者 宋宗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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