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坚持“哪里有职工,哪里就要有工会”的原则,按照省总工会的要求,咸阳市层层落实建会责任制,争取到今年年底新建企业工会增加3919家,新增工会会员95157人,使新建企业中的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乡镇企业的建会率分别达到90%、80%和70%。
近几年,在各级党委的领导、政府的支持和工会的努力下,咸阳市新建企事业单位建会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在全市7193户新建单位中有相当一部分没有工会组织,个别全民所有制事业和机关也没有建会,新建工会工作任务还很繁重。为切实加快新建企业建会工作,咸阳市委先后下发了《关于加强县区(市)工会工作的意见》等四个文件,特别是全总宁波会议和省总贯彻宁波会议相继召开的新建企业组建工作会议之后,咸阳市委又下发了《关于加快新建企业工会组建工作的意见》,同时成立了由市委、市政府主管领导任组长,市级17个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划分了职责,并向各县区和产业工会分别下达指标,实行严格的目标管理与考核。按照“整体推进、不留死角”的原则,市委要求,所有企业,无论所有制性质如何、规模大小、职工人数多少,都要依法建会。新建企事业工会会员人数在8人以上的,要建立工会基层委员会;不足8人的,建立工会分会或工会小组,按区域、行业建立联合基层工会,先把乡镇一级的工会组织建立起来。今年年底以前,全市所有党政机关和全民所有制的事业单位,必须把工会建起来;科教文卫的民营单位,今年建会率要达到50%,明年达到70%以上;改制企业做到工会不解散,工作不中断,改制后要及时健全工会领导班子。要把那些没有工会组织,长期拖欠职工工资、任意延长劳动时间,让职工在恶劣的劳动条件下工作,甚至打骂、侮辱职工的企业做为建会工作的重点,党委一把手亲自过问建会情况,掌握进度,加强指导。各级党委要把工会组建率、职工人会率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坚持党建、工建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努力实现以党建带工建、以工建强党建。建立考核、评比、通报制度,加大督促检查力度,促进建会工作快速而健康向前发展。 本报记者 阎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