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0多名职工被企业强行推向社会后,生、老、病、死等一切事情就从此与企业没有了任何关系。丧失了一切生活来源的职工不仅惶惶不安而且愤愤不平,他们强烈要求企业落实有关政策,享有最基本的生活保障。
西安市钟厂是一家不足200人的集体企业,近年来长期停产,没有一点经济收入。厂里给职工放了长假,不发生活费,让他们自谋出路。1999年7月31日,由于西安市钟厂所占用的场地其产权归属西邻的某单位,在对方斥资150万元作为职工安置费后,便搬出了原址。搬迁后的钟厂既无厂地、厂房,又无设备,只在北关临时租了一间约二十平方米的房子作为办公室。在这种情况下,厂里决定将150万元的场地费用来补发历年来企业拖欠的职工工资和退休职工工资。但厂方要求每个职工都签订一份“协议书”,“协议书”明文规定,补发完工资和退休工资后,职工就“和西安市钟厂解除劳动关系,生、老、病、死等一切事情和西安市钟厂没有任何责任,自愿脱离关系”。当时有140多名职工签了这样的协议。在企业行政手段的压力下,140多名职工便被一下子推到西安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托管,被推向了社会,一切托管费用及养老、失业保险等全部由职工个人承担。
被企业强行推向社会的职工,没有了经济来源,连最低生活都得不到保障。职工既享受不到政府给予下岗、失业人员的补助,又不得不每年向社会托管部门缴纳千元以上的养老金和档案托管费。不少职工因无力缴纳,退休时将拿不上退休金。另外,由于把职工推向社会时未按合法程序和有关政策办理,致使职工身份不明,连是否是下岗职工或失业人员都搞不清,从而成为“三不管”人员。这群无依无靠的职工,宛如失巢之鸟,终日惶惶不安,生活得甚是恓惶惨淡。
2000年底,西安市政府先后下发了《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实行生活补助的实施意见》和《集体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统筹问题意见的通知》。依据这两个文件的有关规定,西安市钟厂的职工多次上访有关部门,表示要吃饭,要生存,要求落实政策规定,享有最基本的生活保障。
对于职工的问题,厂方认为职工面临的实际困难是客观存在的,其要求也是合情合理的,理应受到公正对待。据此,厂方恳请上级主管局解决当前职工自身无法克服的困难,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稳定。
据悉,今年2月,西安市政府已出面责成主管局重新复议处理此事,但到目前为止,问题仍然没有得到妥善解决。不过无论怎样,这一问题已到了必须尽快予以认真解决的时候了。
■本报记者 辛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