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章建
3月15日当日,看电视的朋友不难发现,各大媒体都纷纷报道本省、本市为了维护消费者利益和市经济秩序,将价值XX(动辄上千万)元的假货集中销毁。只可惜,媒体精心炮制的此招,用老百姓的话说,又是好事办坏了!
何出此论?原因有四:一曰形式主义。非要把平时执法中查没的假货和伪劣产品统统集中起来,等到3·15,造声势,搞轰动,制造感官刺激,无非是想证明“我们”是打假的,很有些“此地无银三百两”的味道。二曰顾此失彼。集中销假看似声势浩大,但是,燃烧产生的大量浓烟和废气却污染了环境,给人一种顾头不顾脚的感觉。三曰头痛医脚。假货的根源是制假的人,有关部门不去遏止源头,却在一堆“死物”面前耍威风,让人对3·15的实际效应大跌眼镜。四曰劳民伤财。动用大队人马、数辆汽车的费用去对付已经一钱不值的假货,用经济的眼光看,显然是亏损的。
近些年有关部门一直提出:天天都是3·15!但是,对于查没的假、劣商品,却为何非要等到3·15这一天才销毁?看来。如何处理假货也是政府切实保障消费者权益的重要工作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