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身为法官却执法犯法,最终必要受法律的制裁。临渭区检察院侦查的鲁全忠枉法裁判案,就是其中的一例。
现年55岁的鲁全忠,系中共党员,任临渭区法院杜桥法庭审判员。1996年12月25日,区法院受理了王某诉范某返还财产一案,决定由杜桥法庭鲁全忠负责审理。鲁在案件审理期间违法接受当事人王某的两次吃请和烟酒等礼物,并在其他人员的说情下,违背法律规定,竟将合议庭合议的范某返还王某6280元的判决私自改为8280元,还将依据民诉法经合议庭审理的程序改为独任审判程序。该案件判决后,在社会上造成非常恶劣的影响。
临渭区检察院在受理有关当事人的举报后,经对该案审判程序的调查,认为鲁全忠的行为已涉嫌触犯我国《刑法》第399条之规定,构成枉法裁判罪,故决定对鲁全忠立案侦查。
目前,此案在进一步侦查之中。 (刘光才 许海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