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榆林第二毛纺织厂12名职工日前联名投书本报,反映厂里私分企业购买的房基地、私设小金库、烧帐毁证据等问题;但该厂现任领导对这些问题也有说法。
联名信说,榆林二毛现在处境十分困难,贷款近2亿元,亏损约1.5亿元,欠养老金300多万元,百分之八十职工下岗。而厂领导却千方百计化公肥私,为己谋利。该厂筹建结束时曾用公款购买了一块4.3亩宅基地,后又用公款2.45万元加设了保护设施。1993年时的厂领导和个别中层企图私分这块宅基地,鉴于群众强烈反对私分未遂。韩祝民继任厂长后乘重新审核土地证之机,将本属厂里的这块宅基地于1999年11月办到13人个人名下(其中有厂级4人,中层9人),成为合理而又合法的产权拥有者;联名信还反映,该厂几任厂长从1987年开始私设小金库,来源10余种,金额达几十万元之多。被挥霍一空后,在现任厂长的授意下将帐烧毁;来信还反映了该厂“重奖”厂内建筑公司的问题。1997年厂里对服装生产线进行扩大改造,厂内个人性质的建筑公司经理陈某(现厂长韩祝民的儿女亲家)与厂里签订了承建合同,在前任厂长手里因质量问题令其采取补救措施。但时隔一年后,新任厂长未经厂务会研究,就给陈批了8.2万元奖金。其实工程量不过50多万元,奖金竟如此之大?
记者去榆林二毛厂采访调查时,该厂纪检书记李长巨说,土地的事是1985年建厂时,当时的胡厂长为使基建人员安心,以开发公司的名义给基建人员买的宅基地,钱是由厂里垫付的,1993年办土地证时,才直接办给个人。记者问拿到土地证的这13人付钱没有?李回答他说不清。问分到四间房宅地的韩厂长付了多少地皮钱,回答是:好象给了2000多元,时间大约是九几年,记不清了。问到“烧帐”的事时,李长巨说,前任厂长薛某调离时交代过几次,说要撤销小金库,帐要处理,厂办、纪检、财务部门负责人为此开过会,经财务审核帐目清楚,收支平衡。李说他看时帐上余12万元,最后花得剩4.3万元了,烧帐时间是1999年元月,薛厂长调离前烧的。韩厂长说,当时他任书记,薛离任前催过几次,让他办这件事。现在看来烧得不对,收支情况都说不清了。韩李二人还告诉记者,上级纪检部门派员调查过这些问题,认为奖励厂内建筑公司的事是按原合同办的;对烧帐的问题提出了批评,让作出书面检查;土地的问题也查了,已移交土地管理部门按《土地法》规定处理。
对此,13名举报职工也有说法。他们说,烧帐本身是触犯财经法规和会计法的,必有重大嫌疑,岂能以写份书面检查了事。宅基地的实质是侵吞和反侵吞的问题,现在榆林的地皮价一亩高达40多万元,这4.3亩就是近200万元,决不能让一些掌权的互相勾结,明抢企业财产。几位退休老职工还找到去榆林采访的本报记者住处,再次反映情况。他们说:“对揭发的事实我们愿负法律责任,就是官司打到北京也要奉陪到底!”
■本报记者 明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