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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民工血的“穴头”该“掐头”

2023年10月14日

编辑同志:

白水县地处渭北“黑腰带”产煤区,加之又是苹果生产大县,近年来,陕南的镇安、西乡等县和邻省甘肃等地来白水县打工的人越来越多,总计约数千名民工。

据了解,在这些打工的人群中,90%的务工农民是在一名或几名“带队人”的带领下外出的。不具备职业介绍资格的民工“穴头”,实际上是不合法的职业中介人,他们的出现,不仅影响了民工的有序流动,也为少数人私招乱雇民工提供了方便。对这种从事非法活动的民工,劳动部门难以监管,更为严重的是,这些人为老乡找工作,并不是出于乡情,而是利益的驱动。

有的企业,尤其是一些私营小煤窑,带队的民工往往当起企业的“二老板”,企业按吨煤每月付给全体民工的工资,必须先给民工“穴头”,“穴头”扣除一定数量后,才分发给务工的民工。西固镇老梁二矿等小煤窑就是用这种办法同“穴头”签订的合同,每月“照章”办事,结果造成只注重出煤数量,必要的劳动安全措施得不到保障,事故频频发生。一些“穴头”分管十多个小煤窑,月底巡回和企业结算,盘剥民工血汗钱。

这些“穴头”骗人手法种种,如有一种民工“穴头”专门利用盲流民工急于找工作的心理,拉他们结伙从事劳务,然后将他们的血汗钱据为己有。笔者了解到这样一件事,陕南有10多名民工听说白水活好找,盲目跑到白水干活,结果由于小煤窑关井压产,苹果销售形势不好,进城以后却找不到活干。碰到一位“好心”的乡党,说他人熟,最近又包到一桩建筑好生意,准不少挣钱,还包吃、包住。这10多个民工高兴地跟着这位“穴头”乡党到了建筑工地,每天干10多个小时重活况且不说,三个月过去了,只领到二、三百元的生活费。“穴头”乡党说工程质量验收不上,费用过大,加之建设单位又欠款不给,一句话便打发了这些善良的老乡。

民工“穴头”,收取民工职业介绍费,克扣民工工资,骗取民工劳务费的事已经引起劳动监察部门的注意,但由于监督困难,民工利益被“穴头”侵害的现象还是经常出现。为此,笔者呼吁有关劳动监察机构要加大劳动监察力度,及时清理民工队伍中的非法中介人,对违犯劳动法律、法规的行为要及时查处和制止。同时,要求单位招用农民工时,不能与非法中介入建立用工协议,用工单位应与每位民工依法建立劳动关系,对确需“中介”协助管理的,用工单位必须检查其身份,要求其合法,并有一定的信誉度,以免给打工者造成利益损失。

■白水县读者 田洪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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