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国企改制,社会转型的新时期,维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是工会工作的基本职责,但毋庸讳言,当前工会维权的实际状况,却与要求有相当的距离。那么工会维权难尽如人意的原因究竟何在呢?笔者认为,原因是体制障碍在作梗。
制度创新,就是要突破原有的藩篱,从根本上解决维权难这一老大难问题。制度创新包括以下三个方面:一、必须按照《工会法》所赋于的权力,由企业职工直接选举认为能够代表他们自身利益的,廉洁奉公的,敢为职工仗义直言的人来当工会主席。二、要做到依法维权,工会就必须有自己独立的财权、人事权,能独立行使自己的职权。三、工会要设置维权机构,要配备专业的维权干事,还要定期对维权干事进行相关的法律、法规方面的培训,以增强维权干事的自身素质。
惟有在制度上创新,方能开创工会维权工作的新局面,带来新的生机。 ■梁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