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4月12日,神木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出台了举报产品质量违法行为的奖励制度。制度规定,凡经质量技术监督局办案查证属实并具有有效证明的人员,根据举报事实确认程度和证据完善程度奖励可分为三级:案值小于1万元的一般案件,分别按500元、100元、50元给予举报人奖励;案值大于1万元而小于5万元的案件,分别按1000元、500元、100元给予举报人奖励;案值大于5万元的大案要案,分别按2000元、1000元、500元给予举报人奖励。但对影响强烈,被列为全国打假大案要案的案件,给举报有功人员的奖励可适当增加。制度还规定,举报奖励的级别确定最终由质监局案件审理委员会评定。 (刘正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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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木出台质量监督举报奖
2023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