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们曾经是家庭暴力的受害者,然而,她们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由一名弱者又变成了害人者。是家庭暴力导致了她们走向罪恶的深渊。
在省女子监狱,摆在记者面前的一厚沓共29份杀夫案卷,记载着她们的作案手段、杀夫目的以及她们的年龄、职业、文化程度。犯罪理论研究认为:犯罪与不良交往有关,它与任何行为一样,实施以前得经一个学习过程,此过程是一种个体对某种刺激建立特定反映的过程,刺激达一定程度,可诱发犯罪。
案件一:张明经常殴打妻子李敏,饭凉了打,茶水烫了打,就是鸡屎拉在家里,也要打。更令李敏不能容忍的是,丈夫每次打完她,还强迫与她发生性关系。不同意,打得更凶、更狠。一次,丈夫打完了她,强迫她脱光衣服,又逼她干了那事后,便昏昏沉睡。李敏抚摸着身上青一块、紫一块的伤疤,再看到身旁睡得像猪一样的丈夫,再一想结婚几年来受到的非人虐待,她拿起菜刀,疯狂地砍向丈夫……后经法医鉴定:张明全身被砍21刀。
案例二:冯彩丽自从与刘生财结婚后,就没过几天安静日子。挨打受骂是丈夫给她的专利。一次,不知什么原因,丈夫又打她。她说:“你不要打了,我怀孕了。”没想到丈夫用一种异样的眼光看着她,马上问:谁的?两手掐住她的乳房就往上提,又使劲朝她肚子上猛踢……最后是大出血、流产。冯彩丽到医院也不敢说是怎么回事,一肚子的委屈只好往肚里咽。小月子期间,丈夫还多次与她强行同房。最后,她给丈夫喝了“三步倒”鼠药,从此,丈夫再也没有醒过来。
案例三:康彩娥是被苟旺霸奸,无奈形成事实婚姻,生有一子。苟旺生性好逸恶劳,不务正业,长期虐待康彩娥及其娘家人。动辄要钱、满足吸毒,不给就打。还扬言要杀妻以及自己的哥哥。康彩娥忍气吞声,多次劝解无果,在父亲、弟弟、丈夫的哥哥帮助下,将其夫活活打死……
29份案卷一一看完后,我心里沉甸甸的。这29名女子作案,有被逼无奈杀夫的,有反抗过失杀夫的,也有杀死无辜孩子的。血的控诉,又说明了什么?她们虽说作案的手段不一样,但都有一个共同的原因:不堪忍受丈夫的辱骂殴打。也许会有人说:为什么不离婚呢?为什么不到公安机关报警或向社会求助呢?
从案卷中,我又找到了答案。“谁都不会理我,认为丈夫打老婆很正常,是夫妻间的事。谁要出面管这事,丈夫就说我肯定和那人睡过觉。”
“要离婚可以,他让我拿出2万元青春损失费,叫我做绝育手术,还要把我的两个眼睛挖掉,说它太勾人了。”
“我不杀他,可能早被他整死了。”
家庭暴力的原因主要是封建礼教深远流毒以及在这种环境下形成的社会习俗的压力,妇女“嫁鸡随鸡,嫁狗随狗”的观念,对家暴忍气吞声,怨自己的命不好,不敢理直气壮起来反抗。上述各案的记录,证实了这点。
省妇女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李亚莉说到家庭暴力给妇女带来的危害时说:家庭暴力反映出现实中存在性别歧视。为什么有些女性容忍了暴力,是她们天性太软弱了吗?不是。这有个人因素、更有社会因素。受虐待妇女走出婚姻有太多的绊脚石,表现在婚姻观念、社会文化、个人意识之中,还有经济的制约、住房的缺失、割舍不下的为母情怀。使她们不忍也要忍,越忍越遭罪,到最后由受害者,变成害人者。
家庭是社会的细胞,没有一个个家庭的稳定,就没有全社会的稳定。减少以至消除家庭暴力,要提高人的素质,妇女尤其要自强自力,要敢于和善于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本报记者 柳江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