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根据《凤翔县国有(集体)企业出售暂行办法》和国家有关产权制度改革政策法规,凤翔县委、县政府、县属工业总公司、县企业改制领导小组等联合向社会公开投标,竞价出售凤翔县印刷厂企业产权。
据凤翔县工业总公司副总经理胡文德介绍,当时凤翔县柳林镇窦家庄村6组人窦天兴、原企业厂长张晓详及西安高新区一家企业参加了竞标,通过县工业总公司考查、公告及印刷厂职工投票表决,同年8月10日,凤翔县县属工业总公司法定代表人邵鼎力与窦天兴签订《凤翔县印刷厂产权交易合同(草案)》,次年10月13日,双方正式签订《凤翔县印刷厂企业产权交易合同》,并征得凤翔县企业改制领导小组的批准。
双方协商商定由窦天兴一次性买断凤翔县县属工业总公司管理的小型国有工业企业——凤翔县印刷厂全部资产。并以1998年8月31日为基准日评估的,凤翔县国有资产管理局1999年5月17日凤国资发(1999)14号文确认的4521799.90元价值为交易价,扣除《凤翔县印刷厂企业产权交易合同》确认的由窦天兴接收并负责清偿的4339471.88债务后的182328.20元净资产为基准价款。
交易合同规定,窦天兴对印刷厂181名全部在册职工及退养职工全部接收并负责安置,对52名全部退休职工接收并负责管理,接收后一时难以安置的或停工职工,要按照国家规定标准发给生活费,给接收的职工按期如数向有关机构交纳养老统筹金、医疗统筹金、工伤保险金、失业保证金等有关费用。职工安置日期从1998年8月10日起始。
合同同时要求,窦天兴必须于1999年11月15日前复产。给予半年的观察期,期间如能信守合同、企业能满负荷生产、职工上岗率高,县上又得到税收,可继续执行合同,否则,县工业总公司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然而,据凤翔县印刷厂职工反映,自1998年下半年至今,印刷厂根本没有生产;合同中规定的款项根本没能执行;职工工资、退休费、生活费根本没人管;原企业固定资产流失;厂房破烂不堪、垃圾遍地;机器已成废铁一堆。
为此,印刷厂职工不断上访县委、县政府、县经委、县信访办及宝鸡市有关部门不下50次,要求中止合同。去年年底,职工代表更上诉县法院请求裁决,可法院认为法定代表人是邵鼎力,职工打官司不是主体。
凤翔县委一位同志告诉记者,窦天兴根本没有经济实力、没有管理能力、没有履行合同,县委、县政府多次召开联席会议要求县工业总公司妥善处理好此事。春节前,为了让职工过好年,县总工会集资、县政府拿出大部分款额,给印刷厂每名职工发了200元扶贫款,以稳定职工情绪,并决定让县工业总公司起诉窦天兴,县工业总公司也曾以县体改办名义向窦天兴发出“中止合同的通知书”,窦天兴立即表示不同意,此事因此悬而未决。
4月13日,记者前往凤翔县采访此事。先打电话找到窦天兴,他说电话中不好谈,表示会立即到印刷厂和记者面谈,可等了近一小时却未见其踪影。随后,记者找到凤翔县工业总公司,一番口舌后好不容易见到该公司副总经理胡文德,胡表示此事很复杂,不愿谈。记者反复提出希望见到总经理邵鼎力,协商数次胡告诉记者邵正在开会,会后会接受记者采访。可等会一结束,哪还能找到这位邵总经理?合同签订双方均避而不见,令人费解。
一家县属名星企业,改制的初衷是为了优化资本结构、盘活存量资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谁曾料改制的结果却是竹篮子打水一场空,职工要求中止合同却不能够,这究竟谁之过?问题的症结到底出在哪里,这的确值得凤翔县有关部门有关人员深思。本报将继续关注有关方面的反映。 本报记者 刘公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