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代理销售商品房的行为不规范,已成为当前购房者的投诉热点。为此,建设部日前出台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对房地产中介代理行为做了专门规定。
据了解,目前房地产中介机构行为不规范主要是销售权属不清、质量有问题的房屋;超越代理权进行销售;未经委托人同意擅自承诺;违规“吞吐”经营,从中谋利等。针对这些问题,《办法》规定,受托房地产中介服务机构销售商品房时,应向购房人出示商品房的有关证明文件和商品房销售委托书,应如实向购房人介绍所代理销售商品房的有关情况;不得代理销售不符合销售条件的商品房,在代理销售商品房时不得收取佣金以外的其他费用。 (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