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北京晨报》报道,“从事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情节严重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10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这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对生产销售假药、劣药者制定的处罚规定。从今年12月1日起,这部法律将正式实施。
(据4月1日《杨子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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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12日
据《北京晨报》报道,“从事生产、销售假药、劣药情节严重的企业或者其他单位,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10年内不得从事药品生产、经营活动。”这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对生产销售假药、劣药者制定的处罚规定。从今年12月1日起,这部法律将正式实施。
(据4月1日《杨子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