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事通先生:
我从1985年起在单位干临时工,2000年单位将我招为合同制工人,现有一问题想请你予以解答,即单位在为我办理养老统筹时,要从1985年缴养老保险金,我以为应该是1995年缴,政策到底是如何规定的?
西安 永科
永科同志:
你提出的问题,答复如下:单位在为你办理养老统筹时,缴费的年限从1985年开始算起是对的,1995年缴费年限是没有政策依据的。陕政发[1986]148号《陕西省人民政府颁发关于改革劳动制度的四个实施办法的通知》,附件一《陕西省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实施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本办法实行前已经招用的劳动合同制工人的退休养老基金,用工单位应缴的部分,由用工单位按本办法第十九条规定从招用之月起补缴”。这里顺便要说一下,陕政发[1986]148号文件的执行时间是从1986年10月1日起。
■百事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