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会干部站对位置讨论之四
作为工会干部,尤其是作为工会领导干部,在工会岗位上工作了多年,竟然不知自己应履行什么职责,行使什么职权,站在什么位置,却稀里糊涂地错误地站在了职工群众的对立面,以“行政长官”的身份,全权代表行政与职工打起了劳动争议官司,说明他们在平常工作中,不同程度地存在有工会工作行政化的倾向,在潜意识里有一个把自己作为一名行政官的认识“误区”。其实,如果认真学习理解《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等法律法规,就不会钻进“误区”里不能自拔。作为群众组织的工会,既不是党委的工作部门,也不是行政的工作部门,而是一个在党统一领导下的具有相对独立性的群众性的社团法人组织。即使工会干部享有同级党政副职的政治经济待遇,这也是党和国家从国情出发、从实际出发、从工作需要出发,给工会干部创造的有利于开展工作的基本条件,并不表明工会干部就有行政干部身份的“内核”和“外壳”。企业依法治企,工会依法治会,党政工各负其责,各有侧重地履行各自的职责,在法制化的轨道上为工人阶级的根本利益有所为有所不为地共同努力工作,是其法定的不同“角色”所决定的。
在此,我们向现在还找不准位置的甚至已经站错位置的某些工会干部呼唤一声:赶快“醒”来吧!扳正自己的双脚,摆正坐歪的屁股,转变错误的“官”念,尽快走出“行政长官”意识的误区,否则,迟早会被广大职工群众所抛弃。
■田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