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工商临潼分局对销售假“南孚”牌干电池的于某做出行政处罚决定,没收假冒南孚牌干电池268节,并对其违法行为罚款1500元。
4月22日,临潼城关工商所接到群众举报,有人在北大街某钟表店向经营户推销假冒南孚电池,工商人员立即前去调查,随即对其所带电池进行检查并予以暂扣。经查,于某系西安碑林区人,无任何经营手续,所销售的南孚电池其外包装与真品有较大差异,用测电仪器测试,其容量和电流远达不到标准。去年以来,于某先后从西安市轻工市场一经营户批发假冒南孚电池向郊县农村推销,并私自印名牌进行联系,两次向临潼区北环路两经营户以每节单价1.20元推销电池1900节获取非法利润。工商临潼分局对于某依法查处。 (冯望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