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上岗是我国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产物,目前它已经发展成职务晋升、职位轮换、人员分流、确定热点职位人选的重要方式,它对促进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克服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等方面都起到了积极作用,得到了全社会的普遍赞同。
但值得注意的是,在一些单位里使“竞争上岗”变了味,走了过场,出了偏差。其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竞而不争。有些单位的岗位设的多,而报名应聘的人与其相当,这就失去了竞争的环境,其结果自然是应聘者人人满意,皆大欢喜,一些能力较差的人也通过所谓的“竞争”而上岗;二是领导内定。有些单位在竞争上岗之前,主要领导要先开个碰头会,预先圈定人选,这就导致在后期的具体操作过程中,不能够严格按照竞聘程序办事,特别是对必须的综合测试、竞争演讲等关键环节仍然是走过场,测评结果不当场向群众公开,也就不能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三是划地为牢。有些单位对竞聘者的条条框框定的太多,诸如对学历、性别、政治面貌、年龄、工作年限等方面一一作出严格规定,往往使人敬而远之,只好放弃,而这些条件又往往是对领导所内定的人选量身定做的,这样就失去了竞争的意义;四是排斥异己。个别领导把竞争上岗当作整人的杀手锏,在竞争上岗时从中作梗,设置障碍,让那些虽然有工作能力,但敢于坚持真理,敢于发表不同意见的人下岗。广大群众对此更是颇有微辞。竞争上岗只所以变味,有些是人为因素造成的,有些是操作程序不规范造成的。
随着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特别是《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纲要》的实施,竞争上岗,优胜劣汰将成为大势所趋,民心所向。因此如何有效避免竞争变味这一问题,亟应引起相关方面重视并予以纠正。
■丛玉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