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偷配同工班女工家里的钥匙,盗走存折和身份证,冒名领取大额存款,女工无论如何也未怀疑是其男同事所为。只是10个月之后,男同事东窗事发,家中被盗之谜才真相大白。近日,西安铁路运输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公开审理,被告人区宝刚被法院以盗窃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并处罚金5000元。
1999年7月26日,被告人区宝刚用事先配制好的钥匙,乘同工班女同事王某及家人外出之机,轻松打开王某的家门,入室盗窃该王家里存单两张及王某夫妇二人的身份证,两张存单面额分别为15000元和5280元,并于当日持王某夫妇身份证,将全部存款及其利息共计20380.94元提前支取。外出旅游的王某回来后,发现存折被盗,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到银行办理挂失手续,但被银行工作人员告知,其存款已被全部取走。
2000年5月18日凌晨2时许,被告人区宝刚又用断线钳剪断所在单位车间主任办公室窗户护栏,入室盗走价值人民币16988元的联想天喜牌8010型电脑及其配套设备,公安人员经初步侦查分析,认为内盗的可能性很大,做贼心虚的区宝刚,惟恐事情败露,于21日晚,神不知鬼不觉地将电脑从其家里转至站修车间附近的草丛中,企图蒙混过关。失窃三天的电脑被人发现送回车间,公安人员经过排查已把区作为重点怀疑对象。区宝刚也于25日向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公安人员从被告人区宝刚在工班的更衣柜内搜查出37把钥匙,遂决定与王某家被盗案进行并案侦查。在铁的事实和证据面前,区宝刚不得不承认自己入室盗窃存折并冒名取款的犯罪过程,并主动退赔两次盗窃的赃款赃物。 (崔占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