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近日,陕西省洋县养老保险经办中心采取果断措施,迅速追回一起由参保企业冒领的养老金。
该县集体企业迎宾饭店是1997年1月参加养老保险的,当时由于不具备社会化发放条件,养老保险经办机构委托企业发放养老金。从1997年1月至2000年6月,该企业采取死亡不报、迟报等手段,先后冒领养老金14010元。退休人员赵某、闫某分别于1998年6月和1998年9月死亡,企业却让他们“活”到了2000年6月,冒领养老金8640元。一个职工总人数不足60人的企业,先后出现冒领人数竟达8人。
接到群众举报,县经办中心立即采取四条措施,严厉查处。一是及时抽调4名工作人员成立专门调查组,先后5次深入企业、居委会、医院、殡葬所等单位以及离退休人员家中进行调查走访,核查取证、掌握第一手材料;二是在调查取证的基础上,对养老经办机构下拨企业发放金额与企业入帐金及企业退休人员签字领取金额采取三对口的办法进行核实;三是依据《劳动法》、《陕西省养老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对企业有关当事人做出严厉批评,明确指出冒领养老金属严重违法行为,应尽快如数退回;四是按照《条例》规定建议劳动行政部门对企业负责人作出处罚决定。这样,这笔凝聚着经办机构工作人员辛勤汗水的“养命钱”终于又回到了养老基金专户上。
■王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