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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严执法 消除隐患

——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司南

2023年10月12日

近年来,江泽民总书记和中央领导对于安全生产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批示,在“安全第一”、“人命关天、责任重于泰山”的三令五申中,我省却在半个月内连续发生三起特大安全事故。造成这三大事故的原因是什么?如何遏制这种重大事故的再度发生?记者专程采访了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司南先生。

据司南局长介绍,这三起事故全部属于责任事故。分析造成这三起事故的主要原因,关键是认识不到位,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不强。由此导致安全管理责任制不落实,见利忘义,麻痹大意,忽视安全的现象普遍存在。“五一”前夕,省上领导带队深入全省10个地市进行安全大检查,每个地市都查出隐患数百项、上千项。同时,对安全生产事故查处不力,执法不严,使一些人放松了警惕,给安全工作留下了严重隐患。

司南局长沉重地说:“教训是惨痛的。”为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省上已从体制上进行加强,落实责任。4月23日,省委、省政府决定在省、市(地)、县(市、区)三级政府设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代表各级政府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能;在工作上开始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五个方面的专项治理整顿。治理整顿分为三个阶段:从现在起到6月底,集中排查摸底重大隐患建档建卡,提出整改方案;6月底到8月底,集中整改,基本完成治理整顿工作目标和任务;8月底到9月底,自查验收,省上重点抽查,达不到目标的限期补课。

“这些措施无疑会使全省安全生产形势得到好转,但是,要实现长久稳定安全生产的最终方法,必须依靠法制,从严执法,依法督查。”司南局长说。他强调,今年要重点解决安全生产的法律依据问题,拟制定《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条例》、《陕西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安全设施“三同时”规定》和《陕西省工矿企业、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办法》及《陕西省职业安全保护条例》。按照国务院已出台的《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制定出我省的具体实施办法。今后发生特大事故,不仅要依照有关规定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而且要追究有关领导干部的行政责任。对发生重大事故的直接责任人,不仅给予行政处分,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时,要加大安全监察执法力度,安全监察要有依据、有程序、有记载,依法实行监管,减少随意性,把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从根本上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 本报记者 杨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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