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员增效,顾名思义就是通过裁减冗员,增强企业活力,提高经济效益。近年来,不少企事业单位实行了竞争上岗、减员增效,把富余人员分流出去,使企业轻装上阵,从而达到推动企业深化改革的目的,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然而,也有些企业实行了减员,但未能增效益,反而使企业效益下降,导致职工上访。究其原因,不该减的人员给减掉了,该减的反而稳稳在位。铜川市某医院在深化改革中,出台了一项“土政策”,凡满45周岁以上的职工不分男女、职称高低,一律“内退”。此举一出,医院技术水平骤然下降,病人急剧减少,经济效益自然也增加不了。被裁掉的大多是临床经验丰富、医术精湛的大夫,他们年富力强,正是干事业出成果的好时机,却失去了施展才能的舞台。而有的留下的人员却恰恰是不通医术,应该分流的富余人员。如此这些被分流的老大夫心里有怨气也就不足为怪。
这家医院不切合实际的规定,伤害的不仅仅是职工的感情、单位的利益,而且也违反了国务院发布的《国有企业富余人员安置规定》,“职工距退休年龄不到5年的,经本人申请,企业领导批准,可以退出工作岗位休养”。国家劳动部,省劳动厅也曾先后发文,禁止强制职工内退。但不少单位在制定本单位富余人员分流计划时,把这些规定抛到脑后。
如果说该医院的做法虽然违规,但还属单位行为的话,那么还有更为恶劣的,就是有的企业领导借减员增效之名,行打击报复之实。本报曾报导的某县饮食服务公司,经理因财务股长“不听话”,把公司一些问题反映到上边,就将财务股长减员增效给“减掉”。但又怕她继续“闹腾”,给予了优厚的条件,各项福利待遇一分不少,养老保险金也由单位代缴,只为达到一个目的,不让她上班。
企业进行减员增效,如依规章办事,能促进企业发展倒也无可厚非。如果人才减了,冗员仍在,把企业搞得一团糟,效益提不上去,倒还不如不减。
■本报记者 焦晓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