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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代会不应成为干部会

2023年10月12日

编辑同志:

《职工代表大会条例》规定:“职工代表中应当有工人、技术人员、管理人员,领导干部和其他方面的职工。其中企业和车间、科室、行政领导干部一般为职工代表总数的五分之一”。然而,有少数企业将“职代会”开成了“干部会”,职工代表中干部及管理人员占大多数。笔者曾对某企业职代会进行了调查,该企业二千多名职工,职工代表118人,其中真正来自生产第一线的职工只有19人,其它均为挂有“头衔”的企业、车间、科室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

这样的职工代表构成比例,显然违背了职工代表大会的性质。《企业法》明确规定:“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职工代表大会应是依法建立,依法行使职权。职工代表大会是由企业全体职工选举产生,职工代表是由企业内部各个方面利益群体组成,有一定的构成比例,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和代表性。职工代表大会有一套完整的工作制度和组织体系。而某些企业将职工代表名额向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倾斜,淡化了职代会群众性和代表性的特点,违背了职代会的组织体系。职工代表的比例,应当依据《职工代表大会条例》精神进行适当分配,有关文件规定,职代会中工人代表应占代表总数的一半以上。

有些企业领导认为,从企业一线中选举职工代表不理想,素质不高,会影响职代会的质量。这种认识带有很大的片面性。代表来自一线,来自不同的岗位,了解企业每个生产经营环节,而且职工代表经民主选举产生,具有一定的群众基础。就整体素质而言,他们是最全面,最有代表性,最符合职工代表条件的。那种通过提高干部代表的比例来提高职工代表的素质,显然是不妥的。全总十三届三次执委会议提出“建立健全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工会调整企业劳动关系、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主要手段”。各级工会是否应从选举职工代表这个“源头”抓起,使职代会不再成为“干部会”。 ■王建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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