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为督促文化程度较低的年轻职工学习科学文化知识,进而达到提高职工队伍整体素质之目的,遂作出“到XX年,35岁以下职工必须达到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规定。对此,有人说是“逼职工学习”。
我以为,这种“逼”法,定会“逼”出一种良好的学习氛围,“逼”出全员素质的提高。从这个意义上说,此“逼”法,可谓用心良苦,意味深长。
由“逼职工学习文化科学知识”,使我想到了对干部进行廉政教育的问题。说实话,如今不要说干部尤其是掌握一定权力的各级干部自觉学习各级党委和政府制定的有关廉政建设方面的规定和制度,就是召开此类会议或让其阅读这方面的文件、资料,也未必奏效。事实是,有相当多的领导,对廉政方面的会议,不是坐不住听不进,就是这个耳朵进那个耳朵出。对此类文件,不是只瞅一眼标题就算看完,就是压根不看签个名了结,更谈不上认真用心读。至于报纸上刊发的案例分析、贪官“自白”等对他人有警示和教育意义的文章,自觉学习的人就更少。这也是不少令人振聋发聩的“反面教材”之所以未发挥应有作用的一大缘由。
有道是,教育为主,预防在先。愚觉得,在廉政教育上靠人们特别是有职有权的干部自觉学习,愿望虽好,效果却不佳。所以,不妨采取“逼”的方法,以促使干部学习。当然,也得制定严格的学习、考核或测试制度,使其不得不认真学习。这样,总比看似学习实则没学或没学进去,要好一些。
■魏俊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