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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民办学校:

必须组建工会

2023年10月12日

本报讯 西安市文教卫生工会、西安市教育委员会5月25日联合发出《关于加强民办学校工会组建工作的通知》。要求凡在西安市开办的各级各类学校,必须依法建立工会组织。

《通知》要求,凡经西安市教委批准成立,取得办学许可证和法人资格,并拥有相应的教学场所,已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民办学校,都要依法建立工会组织。教职工在8人以上的学校,可单独成立工会委员会,不足8人的成立工会小组。《通知》强调,民办学校工会要指导和帮助教职工依照有关法规,与学校签订人事聘任合同,负责监督合同的执行,维护教职工的民主权利和经济利益。要按照《工会法》拨缴工会经费,帐册单设,由工会独立管理、使用,同时接受本单位经费审查委员会和上级工会的监督与指导。各民办学校要把工会组建工作当做一项重要工作,抓紧抓好,使工会组织在全市民办学校持续健康发展中,更好发挥应有的作用。 ■汪虎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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