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随着空调旺季的到来,售后服务这个话题被再次提起。近日,西安市消协受理的一起空调售后服务投诉,又一次提醒人们:空调“三包”莫忽视。
西安市民马某去年5月份花3800元在轻工家电市场一空调专营店买了一台国产空调。因马某不久要乔迁新居,便与对方约定:到去年8月25日,再由该公司将空调送货上门并给予安装。今年1月26日,马某发现空调制热效果不好,当即打电话给这家公司。该公司在2月1日、2月3日两次派员维修,但都没修好,马某便要求维修人员在空调销售发票背面注明了两次修理的情况。
根据家电商品“三包”规定,空调经两次修理仍不能正常使用的,销售者应凭修理记录负责为消费者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消费者不愿调换其他型号、规格的产品而要求退货的,销售者应予以退货,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但当时该公司负责人提出:是否再派一名技术全面一点的维修人员上门再修一次,如再修不好就予退货,马某同意。
5月9日,该公司的第三次上门维修,该机仍无法“手到病除”,维修人员认定应给予调换,但公司坚决拒绝换机或退货。
在多次协商未果的情况下,马某向西安市消协投诉,消协工作人员经过调查取证后,明确向该公司指出:拒不执行“三包”规定,属严重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至此,该公司才如数退给了马某3800元空调款。 (李明)